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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2013年调增和规范机关事业

2012年12月27日 14:03:45 来源:四川省犍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访问量:736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犍为县财政局
 
 
犍人社发〔2012〕194号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犍为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犍为县2013年调增和规范机关事业
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犍为县2013年调增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犍为县财政局
             2012年12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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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2013年调增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
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 “全市公职人员工资待遇同等化”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对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进行调增和规范。
  一、调增和规范的对象
  (一)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含退养民师、退职人员、民政局代管的退休人员)。
  (二)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发放养老金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三)我县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和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后,于2010年6月、2010年12月、2011年8月先后3次不分职务(岗位)等级、不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农村教师补贴,对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在职和退休两个标准平均进行了预发。虽然在2012年5月按照政策进行了一次调增和规范,但仍有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50%的单位,按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还未规范到位,结合此次调增,按政策要求继续进行规范。
  二、调增的标准
  (一)人均上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3600元/年。
  (二)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与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一致。
  (三)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调增至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70%。
  三、实施的时间
  从2013年1月起实施。
  四、调增后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标准
  (一)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为27400元/人均.年。发放标准见附件1。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1、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总量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1210元/人均+规范后的津贴补贴27400元/人均.年+原班主任津贴40元/人均.年=28650元/人均.年。
  (2)按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全部规范到位。此类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为8595元/人均.年,由学校年终考核后分配。发放标准见附件2。
  (3)为合理发放农村教师补贴,按照有利于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去、有利于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去、有利于农村教师的稳定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类别从6个调整到8个类别。学校类别和补贴标准见附件3。
  2、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总量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1100元/人均+规范后的津贴补贴27400元/人均.年=28500元/人均.年。
  (2)按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全部规范到位。此类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1400元/人均.年,由单位年终考核后分配。发放标准见附件4。
  3、其他事业单位
  (1)绩效工资总量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1100元/人均+规范后的津贴补贴27400元/人均.年=28500元/人均.年。
  (2)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且不分类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部规范到位。此类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为8550元/人均.年,由单位年终考核后分配。发放标准见附件5。
  (3)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50%,且不分类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此次仍不能规范到位。现在如果按分配办法规范到位,虽绩效工资的总量不变,但每人月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会减少。因此,为了保证这部分人月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减少,又能感受到此次调增,所以基础性绩效工资只在原分配基础上再调10元/人.月(分类且未规范到位的事业单位,继续执行不分类的标准),待以后调增时逐步规范到位,剩余部分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年终考核后分配。此类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1100元/人均.年,由单位年终考核后分配。发放标准见附件6。
  (三)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标准见附件7。
  五、经费渠道
  按预算单位性质分比例执行。
  六、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党纪政纪处分,旷工以及请病、事假的人员,按照《中共犍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监察局、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实施津补贴或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犍人社发[2011]29号)执行。
  (二)其他问题的处理:按照《关于印发〈犍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犍人发[2009]141号)、《关于印发〈犍为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犍人社发[2010]20号)、《关于印发〈犍为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犍为县机关工勤人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犍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执行。
  七、 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调增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个人切身利益。因此,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调增和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认真核算,及时兑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方案重新核定标准。县财政局按照核定标准及时兑现。
  (三)做细工作,确保稳定。这次调增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针对调增和规范不能完全到位,月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少的同志,要把政策解释清楚,引导他们正确算好细帐,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关注网络舆情动向和各方面的反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旦发现苗头,及时研究处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调增和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报告。
  附件1、《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
  2、《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
  3、《义务教育学校类别和农村教师补贴标准》;
  4、《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
  5、《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且不分类)》;
  6、《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50%、60%且不分类)》;
  7、《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8、《犍为县2013年调增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或岗位津贴、农村教师补贴、生活补贴审批表》;
  9、《犍为县2013年调增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或岗位津贴、农村教师补贴花名册》;
  10、《犍为县2013年调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花名册》。
  全文下载:犍人社发〔2012〕194号(全文).doc
编辑:杨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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