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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教育局
关于2011—2012年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2011—201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寒假安排的通知》(乐教函[201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1年下学期学校教育教学结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于2012年1月11日正式放寒假,高中阶段学校(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于2012年1月15日正式放寒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于2012年2月6日报名注册,2月7日正式行课。
二、本期教学时间短,中心工作多,教学任务重,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各种上报统计表、材料,各校要组织好人力,搞好统计,按时准确上报。
三、各校要在放假前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尤其是加强乘车、饮食、外出探亲访友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师生安全。各校要将《寒假学生安全致家长书》发到每一个家长手中。要鼓励学生适当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生活。
四、放假前,各校要对校舍进行彻底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校舍、设备设施进行清理,妥善保管。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震等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放假后,要对校舍、财产等落实专人守护,保证有行政假期值班,值班安排交局办公室。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加大控辍力度,防止学生流失,确保学生100%返校学习。为便于假期中相关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各校校长要确保通讯畅通。
犍为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